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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奸未遂判几年刑 强奸罪加重情节有哪些

发布时间:2023年01月20日 来源:合肥诈骗被抓找律师
[导读]:  宋律师,合肥诈骗被抓找律师,现执业于***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

 宋律师,合肥诈骗被抓找律师,现执业于***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  

强奸未遂判几年刑

  强奸未遂判几年刑

  相关刑法条文:

  第二百三十六条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
  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

  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。

  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。

 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。

  二人以上轮奸的。

  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
 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对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  因此,强奸未遂一般要结合具体案情在三年上下量刑。

强奸罪加重情节有哪些

  强奸罪,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,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由此可以看出,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,主要使用的是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。

  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。

  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,这里的;多人;主要是指3人以上。

 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。首先,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;其次,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;再次,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,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;最后,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。

  二人以上轮奸的。

  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这里的;致使;包括故意和过失,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,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,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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